开发区招商平台
|
天津企业改革升级发展转型-金融政策支持作者:hcd来源:来自《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等 12 部门联合出台《天津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从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 24 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2、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延续执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3、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 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 5、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与个人缴费率均为0.5%,政策执行至2023年7月31日。 二、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6、持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辖内银行、支付机构全面执行各项减费让利优惠措施。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 7、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发放力度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8、加大对碳减排、煤炭清洁搞笑利用的金融支持 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 9、加大科创金融支持力度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天津市天使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 投小 投“硬科技。 三、畅通工业经济循环 10、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 按照国家规定,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实行阶梯电价。 11、做好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 落实大宗原材料供应“红黄蓝预警机制。加大对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12、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落实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鼓励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四、加速低碳数字化转型 13、推动电力建设改造 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推动新增“外电入津”特高压通道前期工作。 14、启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制定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分类制定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接受监督。 15、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 打造一批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16、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力度 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对在库的市级中小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融资贴息贴保补贴。 17、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千兆 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工程,2022 年新建 5G 基站1万个以上。 支持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18、加快REITs试点建设 加大REITs 项目储备,做好入库项目培育孵化,推进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19、畅通国际运输通道 完善和巩固缓解外贸企业航运需求的“3124 天津模式”。 支持本市企业自建或利用第三方海外仓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 20、便利外籍工作人员来津 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外籍人员包机入境。 一般企业急需邀请外籍人员来津,可向辖区外事部门提出申请,辖区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市外办,市外办1个工作日内审批。 21、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资金奖励及税收减免政策。 支持外资企业同等参与本市制造业研发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免退税政策。 五、保障要素资源有限供给 22、强化用地支持 支持各类园区中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允许各区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新型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23、落实用能保障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 24、优化环评流程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控,鼓励引导企业对照A、B级和引领性标准升级改造,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现场服务,做好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文章分类:
政策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