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经营图书能否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一、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零售两种。若申请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若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当地的区文体局办理。
未办有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
(二)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三)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等等等。
办理周期120工作日;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审批时限: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 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换证、年检),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1、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1份;2、个人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3、相关部门审批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4、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如果有需要办理的,请拨打我们的热线服务电话:15222718724